红河州有关院校、职高、中专、技校、高职学校:
接州人民政府通知,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将于2008年5月上旬到我州选调轮换制工作人员7名(男4名,女3名),请你们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民主重视,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,并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、动员和报名工作,确保选调任务高质量、高标准地圆满完成。
一、选调人员条件
(一)历史清楚,政治可靠,思想进步,品德优良,组织纪律性强,热爱服务工作。
(二)仪表端正,举止大方,口齿清楚,思维敏捷。
(三)年龄:17至20周岁(高职毕业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)。
身高:男1.75米至1.82米,女1.65米至1.72米。
视力:裸视0.7以上。
(四)身体健康,无慢性病、皮肤病和其它传染性疾病。
(五)选调人员属职高在校学生的,选调时间可提前到毕业前一年。
二、选调人员工作岗位及待遇
(一)工作岗位:选调人员主要从事礼仪、会议和餐厅服务、机电维护、消防等工作,属工勤岗位。
(二)工资及福利待遇:享受事业单位待遇,除基本工资外还有效益津贴(现在第一年的收入不低于月均3000元,以后逐年增加)。工作期间的劳动保险由人民大会堂负责在北京缴纳(四年后转回户口地),住宿由人民大会堂提供职工宿舍。
(三)选调人员直接进入人民大会堂工作,四年轮换期满后返回原籍自谋职业,户口不迁仍在当地。
三、报名时间
2008年4月8日至4月11日。
四、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:
(一)报名方式: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;
(二)报名地点:在校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,其他人员可到以下单位报名:
红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(州政府办公楼C218室)
报名时,请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校有关证明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、全身照片2张
。
五、州级初步面试时间:2008年4月16日(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)。
红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教育局
红河州人事局
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